關于加強建筑施工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鄂建辦〔2017〕247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建委: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精神,保障建筑施工從業人員身心健康及相關權益,現就做好建筑施工職業病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將職業病防治與安全生產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實。職業病防治工作事關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地要恪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不可逾越的紅線,站在保障勞動者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建筑施工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監管手段,提高執法能力,落實用人單位主體責任,促進我省建筑施工職業病防治工作取得進展,堅決杜絕建筑施工群體性職業病危害事件發生。
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建立建筑企業職業病防治制度。建筑施工用人單位是建筑施工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依法參加工傷保險,落實職業病危害告知、日常監測、定期報告、防護保障和職業健康體檢等制度措施。建筑施工用人單位對接觸塵、毒、噪聲、高溫、輻射等作業的勞動者上崗、在崗、換崗以及長期停工后復崗,應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和防塵、防毒、防噪聲、防高溫、防輻射等技能培訓;對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調整作業崗位,職業衛生檢查費用由建筑施工用人單位承擔。鼓勵建筑施工企業采用有利于防治職業病和保護作業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
三、落實監管責任,將職業病防治納入安全生產考核體系。各級住建部門要高度重視建筑施工職業病防治工作,堅持管安全生產必須管職業健康,按照職責分工督促建筑施工企業認真履行職業病防治責任。各級住建部門要建立健全溝通協調機制,加強與安監、衛生防疫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強化聯合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職業病防治是一項長期性的基礎工作,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中長期規劃,實施職業健康促進計劃,要將建筑施工職業病防治工作情況納入年度安全目標責任考核范疇。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7年7月12日